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均认为遗嘱的形式要件严格不可打破,但是本案中法官在采信......
家庭暴力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分歧。虽然《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代书遗嘱的确非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如果严格从字面上理解法律规定,的确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在法官主导下,完成了调解。调解书不仅认可了二位老人签署的放弃遗产的声明的效力,确定房产归吴女士所有,也成功在房产上为方先生设定了居住权。
田大娘与钱大爷婚后共育有三位子女,分别为大哥钱某一、钱二姐,小女儿钱女士。2011年,钱大爷与田大娘所居住的北京市某处的农村房产面临拆迁......
在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并不都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对于类似遗嘱的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并不完全掌握,经常会出现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最后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