銮战两年,韩潼律师成功为台湾客户争回房屋继承权

2018.07.03

伍先生与伍太太的籍贯是台湾,早年两人均在北京某高校任教,伍先生承租了高校提供的涉案房屋。两人育有三子两女,分别是伍大姐、伍二哥、伍三哥、伍四姐、伍小弟五人。后来,伍先生带着儿子伍三哥回到了台湾。2000年7月,伍先生在台湾病逝,由伍三哥养老送终,没有留下遗嘱。

伍太太带着其余四个孩子在北京生活,2004年,伍先生与伍太太任教的高校进行住房改革,伍太太以已故伍先生的名义购买了涉案房屋,夫妻俩合计60余年工龄获得了10%的房价优惠,伍四姐支付了3万余元的购房款。2008年,伍太太留下遗嘱,声明房屋出资、装修均由伍四姐支付,百年后由伍四姐的女儿赵小妹继承涉案房产。2015年7月,伍太太病逝,赵小妹与伍太太的子女们商量房产分配事宜,各方一直未达成一致。

2016年6月,赵小妹向法院起诉伍太太的五位子女,要求继承涉案房产。被告伍三哥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韩潼律师出庭应诉,希望获得公正对待,赢得该得的房产份额。五名被告中,伍大姐和伍四姐同意赵小妹的诉讼请求,伍二哥、伍三哥、伍小弟希望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由于法律对于利用已故配偶工龄购买房改房,房产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规定,案件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韩潼律师专注继承类案件多年,敏锐地觉察到其中的法律风险,于是从遗赠中寻求突破,指出遗赠继承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时作出接受的明确意思表示,而赵小妹不仅没有表示接受遗赠,还通过微信与各位继承人沟通房产分配事宜,因此伍太太出具的遗赠声明已经失效。

最终,韩潼律师的辩护意见获得法院支持。经过两年的持久战,该案一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了赵小妹要求继承涉案房产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承担约6万的案件受理费和1.5万的房屋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