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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0月16日,《法制晚报》最新一期“校园法治大讲堂”活动举行,家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派刘然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受邀走进法制晚报社,为日坛中学和三里屯一中130多名学生做了一场题为“真理还是宝剑?——当你遇到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律知识普法讲座。

刘然律师在活动现场
 
刘然律师以蒙眼的正义女神像为切入点,从校园霸凌的行为表现、霸凌类型与危害、引起的法律后果,以及遇到霸凌如何自我救济等方面内容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入讲解。讲解过程中,刘然律师加入了很多生动的案例,并以提问的形式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心中,并劝导全体同学切莫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刘然律师为同学们讲课
 
讲解结束之后,互动问答的环节更是将讲座推向高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不少同学踊跃发言,并分享了自己所经历或了解到的校园霸凌行为。针对一名学生提出的“为同学起一个他自己认可的绰号算不算是校园霸凌?”刘然律师向同学们详细解释了起绰号是否是校园霸凌的法律界限。刘然律师说,在日常生活中,同学、朋友之间经常会给对方起“绰号”,如果这个“绰号”是善意的、被对方所接受的,并且没有对对方造成伤害,那是可以的,这不是校园霸凌;如果起“绰号”的初衷是为了嘲弄对方,让对方精神上感到压抑、恐惧,会给对方带来精神痛苦,那这样的起“绰号”行为就构成了校园霸凌。

同学们认真听讲
 
活动最后,针对校园霸凌行为,刘然律师分享了自己的看法:“解决校园霸凌问题,法律起到的只是干涉和介入的作用,有一定的滞后性与局限性,主要还是要靠孩子们自理救助。很多时候,对于学生之间的一些过分行为,他们自己可能并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欺凌,也不知道这样做会有法律后果,只会认为是玩笑开大了。所以我们帮助要他们区分霸凌行为的界限,特别是对于遭受霸凌的孩子,要让他们知道,被霸凌并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要勇敢的说出来,勇敢的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要帮助他们学会拒绝,学会保护自己。”
刘然律师与同学们合影
 
校园法治大讲堂是《法制晚报》重磅推出的一项公益性普法宣传品牌活动,旨在增加青少年法治意识,让青少年养成知法守法用法好习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秉承“专业、协作、爱心、开放、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家事无小事”,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活动。今后,家理的每一名律师,将继续用自己知识和行动继续为普法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