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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汪胜兰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上海家理的汪律师帮助我方当事人不仅争取到婚生子抚养权,还取得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云先生与苏女士系夫妻关系,于2018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次年生育一子云小某。夫妻双方婚前感情尚可,但是随着婚生子的出生,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婆媳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争吵,苏女士采取多项措施,但夫妻感情尚未得到有效缓解。无奈之下,苏女士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由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代为提起诉讼,家理指派上海家理的汪胜兰律师承办该案。接受委托后,上海家理的汪律师始终以保障苏女士权益为宗旨,在不妨碍权益的情况下,积极促成调解。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做到了彻底解决纠纷,苏女士获得婚生子云小某的抚养权,并获得高额抚养费,并且获得位于上海市某区房屋的所有权。
苏女士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故而到位于淮海中路222号的上海家理,亲自为该案的主办律师汪胜兰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