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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梅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另外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日期:2026.07.14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共同支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隐匿、转移、变卖、挥霍。但现实中,不少人会在婚姻出现裂痕、准备离婚前夕,通过偷偷转账、隐匿存款、变卖房产车辆、转移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等方式私自处置共同财产,严重损害配偶合法权益。

很多当事人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时,往往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止损、如何追责、如何追回财产。本文详细梳理婚内财产被转移后的全套应对措施,帮当事人守住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首先,需要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重点收集能够直接证明对方转移财产的书面、电子凭证,包括夫妻双方所有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的交易流水、大额转账记录、提现记录;房产、车辆、股权的过户登记记录、买卖合同、赠与协议;奢侈品、贵重首饰、理财产品的处置凭证、赎回记录等。尤其关注对方向近亲属、陌生第三方的大额无偿转账、低价交易记录,这类操作大多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对于个人无法调取的证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前往银行、不动产中心、车管所、证券公司等机构,调取对方财产变动明细、交易记录,彻底查清隐蔽转移的财产线索。

其次,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  

若发现对方有持续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迹象,为防止剩余夫妻共同财产被掏空,可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是最直接、最高效的紧急止损手段。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无论是否已经起诉,均可适用。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扣押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理财产品等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禁止对方进行交易、过户、转账、赎回等操作,从根源上阻止财产继续流失。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需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等额担保,可通过自有房产、现金或保险公司保函的方式办理,流程简便、效率极高。同时,诉前保全申请成功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将会自动解除。该措施能最大程度锁定现有财产,为后续财产分割、追回财产筑牢基础。 

最后,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条件满足时也可以直接起诉婚内分割财产

很多人认为只有起诉离婚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需解除婚姻,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单独向法院起诉,请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律规定,专门针对婚内财产侵权行为,完美适配婚姻尚未破裂、但对方恶意侵占财产的场景。即便双方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只要证据确凿,法院可依法对已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明确双方财产份额,有效杜绝对方继续侵占、转移财产,从法律层面终止财产侵权行为。

好的婚姻,从不是模糊边界的互相捆绑,而是懂得在物质上厘清分寸,在情感上全然交付。妥善看待夫妻财产,不是生分,而是成年人经营婚姻的成熟选择。唯有安心相伴,方能岁岁年年。

本文作者

家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范梅博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

执业经验10年+

亲办案件400件+

亲办婚家案件300件+

擅长法律问题分析、出庭、调解

曾担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某仲裁委员会诉前调解员。执业10年,办理案件超过400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300余件,诉讼经验非常丰富。法律专业基础扎实,办案功底深厚,擅长办理离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等类型案件,精通协议约定和债务处理等诸多婚姻家事法律疑难问题。

执业以来,以工匠精神深研每个案件细节,尤为注重诉讼和调解并用,从情感、法律等多角度分析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本质所在。在争夺子女抚养权案件中,竭尽所能在维系当事人亲子关系、避免感情割裂的前提下为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保护当事人隐私,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范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始终尽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受当事人的赞誉和好评。

执业证号11101201611687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