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世,留下的不仅是无尽的思念,还有一套或多套房产。这些凝聚着父母一生心血的不动产,往往成为兄弟姐妹之间争执的导火索。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继承纠纷案件超过87万件,其中房产继承纠纷占比高达63%。可见继承纠纷在家事案件中占比越来越重,而继承案件中往往会出现遗嘱效力、遗产范围、继承比例等问题,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阐述以上问题。
基本案情:被继承人李1和王2分别于2022年4月、2022年12月去世,二人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分别是李a、李b、李c、李d。李1与王2曾于2009年9月9日立下打印遗嘱一份,李1于2014年12月9日又立下手写遗嘱一份,王2于2015年3月14日立下公证遗嘱一份,王2、李a、李b、李c、李d于2014年9月就房产分配问题签署《家庭财产协议》一份,此外李1和王2分别于2013年、2015年开始长期住院治疗直至离世,并从上述时间点起两被继承人的所有银行卡、养老金、医保卡由李d全权处理。
诉讼请求:李a与李b系本案原告,要求按2009年的遗嘱分配遗产中的房产并法定继承其余遗产包括丧葬抚恤金。李c与李d系本案被告,也是我们的当事人,要求按照2015年公证遗嘱分配王2名下房产份额并法定继承其余的房产份额与遗产包括丧葬抚恤金。
首先,两被继承人于2009年9月9日立下的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该遗嘱系打印,如果是自书遗嘱,那么自书遗嘱首先应当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而非打印形式。而根据《民法典》对打印遗嘱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次,两被继承人后续都有修改遗嘱的意思表示及实际动作,被继承人李1于2014年12月9日重新书写了遗嘱,确认所有财产的处理均交由被告李d,其他人不得干涉。我们认为该份遗嘱系被继承人李1对个人财产的真实处分,应当认定为有效。同时,被继承人王2于2015年3月14日也重新书写了遗嘱,甚至进行了公证,该公证是在公证处指导下独立进行的,应当以该公证遗嘱为准。数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即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家庭协议》应当是全体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分与分配,但此《家庭协议》中处分的财产系两被继承人之财产,而非家庭成员间共有财产,故该《家庭协议》本质上并非一份纯正的《家庭协议》,而具有类似“赠与”的性质。但是,协议上只有被继承人王2一人签字显然无法处分被继承人李1之财产,协议中所有涉及的财产也均未按照协议内容完成实际交付,后续两被继承人更是分别对该协议中涉及的财产重新进行了指示和分配,所以,该缺少关键权利人签字,亦未经任何公证或司法程序确认的《家庭协议》并不能作为各方间对财产的有效约定。
我们认为,除公证遗嘱确定的房产份额外,其余财产虽然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但两被告李c、李d照料老人,承担较多义务,应适当多分,同时原告李a、李b对老人未尽赡养义务并鲜少探望,应当予以少分、不分。在此之外,在丧葬抚恤金的分配上还需照顾尽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存在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对死者尽到更多赡养义务或者存在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应当适当多分,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甚至不分,以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们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两被继承人生前已对其个人财产已经自主、自愿地进行了处分,是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具体体现在:其一,两被继承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对各自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其二,在继承案件处理时,尤其应当尊重逝者的真实意愿,在两被告李c、李d辛苦照顾两被继承人的数年间,两被继承人充分知晓自身每个月的工资水平及花费情况,但从未提出李c、李d存在所谓恶意侵占的行为,其对李c、李d的照顾和付出未提出异议并表示了认可和感谢;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两人的手书或进行公证的遗嘱内容,充分证明了其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是对遗志的体现和高度确认。因此,生前已经处分完毕的钱款不是遗产,也不应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继承案件中应首先认定被继承人及继承人,其次认定应继承遗产的范围,最后是继承比例问题,若出现遗嘱时则应当着重审查遗嘱的形式与内容,多份遗嘱时更应该逐一分析、综合比较,查明真相,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之孝道。
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陈思婧
陈思婧律师,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法学学士,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曾荣获民商事模拟法庭最佳被告奖,全国大学生金牌调解员大赛冠军,华语精英杯海外评审团大奖等荣誉。曾参与匈牙利赛格德大学2022春季学期学生交流项目。具备诉讼业务实习经验及非诉业务实习经验,协助办理过多起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具有处理股权、基金等有价证券相关经验。2024年加入家理,专注于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多类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立志于为当事人提供温暖、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