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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熠佳:被家暴后怎么报警才能有效处理?
日期:2024.12.20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遭遇家暴,是每个女性都不愿面对的噩梦。但请记住,家暴不是家事,是法律问题!面对家暴,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家理律师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被家暴后如何有效报警处理的全攻略!

一、家庭暴力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暴认定流程

(一)立即报警。在报警时,尽量保持冷静,言简意赅地说明事发地点、施暴者信息、你的受伤情况等关键信息,有助于警方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并记录在接警信息中。警察到场后,要求警察打开执法记录仪,并对现场拍照,包括砸坏的东西、挨打的伤痕等。注意:对受伤部位拍照,且受伤部位与脸要出现在同一画面中,证明身份。第一时间将手中现有证据,如被恐吓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家暴过程中或事后的录音录像提交给警方。(记下报警的日期、接警民警的警号等,保存好“报警回执单”,留下记录。)

(二)立刻做伤情鉴定,要求民警开具验伤单或者给你提供《法医鉴定委托书》。注意: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医院,不会接受个人的家暴鉴定申请,得有委托书才能去指定医院。(就医后记得保留好病历、医疗报告、诊断书以及相关票据等。)

(三)拿到伤情鉴定证明后要求到派出所做笔录,详细描述家暴的过程,讲明事情经过、时间、地点等信息。注意:在笔录里着重强调殴打过程和正当防卫,在签字摁印后,当场询问能否拍照留存笔录。

1、如果对方有悔意,进行道歉,可要求其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注意:需要详细还原事情发生的过程,也可以约定侵害责任。(如果日后对方再犯或者受害者想离婚,这都是能证明其家暴的有利证据。)

2、如果暴力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的标准,可要求警方对施暴方出示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注意:告诫书的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暴事实陈诉、禁止加害人实施家暴等内容。(训诫书是对施暴者的震慑,也是你起诉离婚的有力证据。)

3、若施暴者行为造成明显伤害,达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标准,勇敢要求警察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家暴者进行处罚。若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以上,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这不仅能防止侵害扩大,还能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四)证据收集。注意:需要证明对方在短期内多次伤害你,每次伤害时间持续很久,并且给你带来了严重的身体或者精神伤害。(必要时可多次报警,或者寻找提供家暴援助资源和心理辅导服务的组织,如妇联、民政、社工服务站等 。)

三、你还能做什么?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感到自己或孩子受到家暴威胁,面临严重的家庭暴力危险,迫切需要保护其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为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免受伤害。

1、人身安全保护令定义: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申请主体:

(1)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岳父母、儿媳、女婿;

(2)非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外的具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婚姻关系终止、解除或监护关系终止后依旧共同生活的人,也可以申请;

(3)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到强制、胁迫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

3、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要知道是谁在对你施暴);

(2)有具体的请求(希望法院做什么来保护你);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你正在遭受或即将遭受家庭暴力);

(4)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材料。若多个法院同时享有管辖权,则应由最先受理该案件的法院负责管辖。

4、材料提交

(1)申请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支持诉求的相关证据:当事人陈述、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信息或视频、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解决过程的录音或视频、伤照、病例、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伤情鉴定意见或报告、报警记录、询问笔录、报警回执、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等。

(二)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不意味着立马判离,但是也不受冷静期限制。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三)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因过错行为导数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罗熠佳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24年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获警务硕士学位。2023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校期间,曾获多次校级奖学金与先进个人,长期与公安部、国家移民局进行法律合作,提供智库支持。

曾在某市公安局工作6年,涉及派出所、纪检、办公室、保密等部门,参与了大量民间纠纷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毕业后加入家理,专注于婚姻家事业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温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