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冯女士年近90高龄,汪律师便只身前往冯女士家中与其进行沟通。在明确了冯女士的诉讼请求为将先生骨灰葬在上海后,汪律师第一时间向存放周先生骨灰的第三人公司致函,要求其禁止向周女士交付骨灰。
与此同时,汪律师将起草撰写的《民事起诉状》、《保全申请书》等立案材料通过上海微法院递交,然而,第一次立案结果被告知不予立案,原因是该案件类型较新,管辖法院从未受理过同类案件。
此时,汪律师凭借其对该案充分的法律研究及全面的法律检索,立即前往管辖法院立案庭现场递交立案材料。汪律师向立案庭法官明确表示,此案不适宜调解且我方申请诉讼保全,应直接正式立案。
最终,汪律师用法理与情理打动法官,该案得以顺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