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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好家风,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中共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开展七月主题党员活动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7.26 字号
案情简介
办案经过
案件结果
家理律说

在中国,受“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依然将生育看成婚姻中最重要的事情,因生育问题而引起的婚姻冲突屡见不鲜。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人口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子族”,他们担心孩子的到来打破浪漫的二人世界,担忧生儿育女会影响自己处于上升期的事业,从而选择不生。但是,婚姻中的两个人对于生育并不能总是达成一致性意见。
在胡先生与任女士十多年的婚姻关系里,生育问题一直是双方没能解决的问题。在婚姻前期,妻子想生,丈夫不想生;在婚姻的中期,双方都想生,但一直怀不上;在婚姻的后期,丈夫想生,妻子觉得受罪不想继续生。胡先生和任女士因生育而破裂的婚姻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是双方造成的,但是女方却承担了更多的身体和情感伤害。  
在婚姻中,虽然男女双方都具有平等的生育权,但是当双方的生育权发生冲突时,法律优先保护的依然是女方的生育权。这一方面是因为女方拥有生育权的处分自由;另一方面是女方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包括选择生育时需独自承担怀孕生产的责任以及选择不生育时承受堕胎流产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等。因此,我们郑重建议每一位女性在选择生或者不生的问题上,忠于自己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