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一对夫妻为了追回购房出资款,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并委托家理律师代理案件。上海家理的何叶律师、彭佑涵(实习律师)通过逻辑推理和经验判断,论证赠与不符合常理,从而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促使法院将出资款认定为借款,维护了两位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二审期间,上海家理的何律师争取到发回重审的裁定,并在重审阶段促成案件调解,使得孙女士委托诉求最终全部得以实现,孙女士也开始了自己全新的生活。
最终,在法官的主导下,刘先生与王女士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一与刘某二均由王女士进行抚养。
历时三年,从一审到二审,北京家理的王红月律师、张诗雅律师辗转北京、海南、广东、浙江等多个省市多个城市调查取证,收集整理涵盖房产、车辆、存款、证券、保险、期权等高达一米的银行流水信息。在开工大吉之日,迎来农历新年的第一份30页的胜诉判决。
最终,法院认定唐先生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考虑双方合理生活、消费支出的情况,判定唐先生向李女士支付超六十万元。同时,判归婚生女由李女士抚养,综合考虑该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双方主张及子女抚养情况,从照顾子女及女方原则出发,依法确认房屋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向唐先生支付折价款,同时唐先生协助李女士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最终,在法官的主导下,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李女士单独享有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房号为2005的房屋、并分得其他房屋高达百万余元的折价款,还有其他银行款项余额及理财等多项财产权益。